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宝市工信发〔2018〕2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要求,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陕工信发〔2018〕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请登录宝鸡市工信局网站科技创新栏目下载。
二、申报企业须按照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1、2,可登录宝鸡市工信局网站“科技创新”或“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准备申报材料。
三、申报企业需向经开区经济发展与规划管理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于7月2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6份,光盘一份)报经开区经济发展与规划管理局,经审查通过后,予以推荐上报。
附件:
1.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AttachedFolder/file/201806/20180626180943_39572.doc
2.2018年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AttachedFolder/file/201806/20180626180952_98344.doc
联系人:经济发展与规划管理局 周元
联系电话:0917-8564828
邮箱:cjp85648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