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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08:3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陕科区函〔2020〕312号)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主体为:在陕西省内注册,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已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申报。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主体为:在宝鸡市内注册,符合《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已认定的市级企业孵化器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机构于10月31日前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https://fhq.chinatorch.org.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机构于11月1日前登录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http://sxsc.sstrc.com/sxsc/middlestage/public/pages/index.html)。请申报机构扫描下方二维码领取账号后登录。

(二)相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有关通知和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区、经开区科技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推荐函及推荐表,连同申报材料于11月3日前统一报送蔡家坡经开区经规局

①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1),运营资质相关文件(附件2)。

②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无需纸质)。

2.请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局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根据新修订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对申报单位主体资质、场地面积、孵化情况等主要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3.申报单位应对填报数据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各推荐部门要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1.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工业科联系人:马  强   王琳美  

联系电话:3260241     邮箱:gykj0917@163.com

经开区经规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8564828 邮箱:cjp8564828@163.com 

 

附件:1.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运营资质相关文件.docx附件1.docx

  2.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0〕312号)链接:http://kjt.shaanxi.gov.cn/kjzx/tzgg/195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