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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016004277/2020-00087
发布机构: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12-10 08:49:43
名  称:岐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岐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岐政发〔2020〕22号

岐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岐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0 08:49:4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关于推进健康岐山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关于推进健康岐山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健康宝鸡战略,推进健康岐山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关于推进健康宝鸡行动的实施方案》(宝政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县健康优先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人民更加健康长寿,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建成与岐山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和治理体系,全面实现健康岐山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9%和30%。

2.任务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办好《百姓健康》电视栏目、健康类广播节目、新媒体健康类节目,扩大受众面,打造健康教育平台。负责对互联网新媒体健康科普信息监测、评估和通报;负责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组织专家予以清理和纠正。

县卫健局:负责开展“健康岐山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负责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审核机制,编制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知识信息指南,定期向社会发布;负责加强健康教育指导监管,建立全县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负责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不断巩固提升健康促进县创建成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健康教育进学校活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

县民政局:负责建立以健康促进为核心、社区为基础、家庭为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模式,建立形式多样的社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涉及食品药品等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监督和管理。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倡导健康养生旅游理念,创建养生旅游基地,广泛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

县工信局:负责所属企业、行业健康知识宣传与健康素养提升工作。

(二)合理膳食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2.任务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企业和消费环节监管,加强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负责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低盐、低糖、低脂产品的生产与消费。

县卫健局:负责建立县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建立营养知识宣传发布机制,配合做好社区营养指导员配备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风险评估;负责普及以减盐、减油、减糖及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负责加强地方病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营养干预,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业;负责积极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推进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县民政局:负责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在养老机构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加强社区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优化食物结构,养成科学膳食习惯。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在幼儿园、中小学配备营养师,推行“营养食谱”。

(三)全民健身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及以上和43%及以上。

2.任务分工: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倡导全民健身理念,积极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优化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不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服务能力;负责健全科学健身站点和组织服务体系,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打造百姓身边“15分钟健身圈”;负责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实现全县体育场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农村人口聚集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负责推进中小学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把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

县发改局:负责加快体育场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农村人口聚集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县财政局:负责为全县体育场馆、全民健身长廊、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农村人口聚集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县卫健局:负责依托各级医疗机构和健康小屋,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

县残联:负责在公共体育设施场所设置适合残疾人健身活动的设施。

(四)控烟限酒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无烟党政机关基本建成,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到20%以下;到2030年,无烟党政机关全面建成并持续巩固提升,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到19%以下。

2.任务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大控烟宣传力度,鼓励个人戒烟,提高公众无烟意识。倡导限量饮酒或不饮酒,不劝酒、不酗酒,提高人群的整体认识水平。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广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进机关活动,实施无烟机关建设行动,机关干部带头戒烟,发挥控烟引领作用。

县卫健局:负责建立县、镇两级烟草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不同人群烟草流行调查;负责推广规范戒烟干预服务,对烟草依赖患者进行诊治,开展戒烟门诊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无烟医院建设成果;负责加强12320热线戒烟干预宣传服务,发挥医务人员戒烟引领作用,构建多途径戒烟服务体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实施无烟学校建设行动,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减少新增吸烟人口,教师带头戒烟,发挥控烟引领作用。

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严格规范烟草制品销售网络,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设立烟草销售网点。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以及公共交通工具无烟环境建设,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交通工具发布烟草广告。

县司法局:负责制定《岐山县公共场所控烟办法》草案和审查工作。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2.任务分工:

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重点人群与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防范因心理健康等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县卫健局:负责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负责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训,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提升心理援助热线标准化管理水平。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覆盖中小学、幼儿园的心理辅导室。

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建立社区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协调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县人社局:负责将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畅通职业发展渠道。

团县委:负责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加强青春驿站、12355热线和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15%和25%及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明显改善和持续改善。

2.任务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和配合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国家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负责加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负责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流水体安全管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城镇消防设施设计审查;负责完善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负责开展城区污水处理工作,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负责实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完善和提升环卫设施设备;负责加强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站和可回收物点、场、站建设,强化城区园林、绿化管护;负责合理设置公厕,加强管理维护;负责指导各镇做好生活垃圾管理无害化处置、环卫设施和公厕设置建设管护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县卫健局:负责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分类收集医疗废物;负责推进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指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

县公安局:负责培养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加强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安全性评价,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推荐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及防护干预等相关科研项目的申报。

县林业局:负责村庄绿化,建设城乡公路用地之外的绿道绿廊,开展县城周边防护林建设和湿地保护与恢复。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县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到2030年,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持续提升发展。

2.任务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县中医医院、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负责加强县中医医院开设治未病科、康复科等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负责深化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领域及重点人群中的推广应用;负责开展名中医评选及传承工作,开展国家、省、市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负责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开展中西医临床协同攻关,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知识的普及率。

县发改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健康养老和健康旅游等相结合的健康服务新业态,配合做好中医养生保健和特色康复服务示范基地、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等,积极争取中省市对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专项投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体系并加强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和“秦药”大品种种植基地。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县民政局:负责推进中医药医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和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和10/10万。

2.任务分工:

县妇联:负责牵头推进“两个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

县卫健局:负责婚前健康检查,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向孕产妇免费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负责实施免费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负责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完善筛查诊断服务网络;负责加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转诊救治服务能力;负责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负责完善妇女病普查普治和更(老)年期保健服务,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婚前保健宣传教育等工作,实施婚姻登记与婚育健康教育“一站式”服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免费婚前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配套经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残联:负责推进残疾儿童早期筛查、转诊和康复体系建设,做好康复救助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全县各级幼儿园卫生管理。

(九)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2.任务分工:

团县委:负责协助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孤残儿童、艾滋病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快健康学校示范建设,完善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体系,配合选聘管理兼职“健康副校长”,配齐卫生保健人员;负责中小学校按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负责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育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负责建立“学生—家庭—学校—医院”四位一体防治模式,全面开展学生近视监测,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

县卫健局: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常见病监测和传染病预警网络,加强对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工作;开展“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体供餐食品安全监管。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和持续下降。

2.任务分工:

县工信局:负责推进健康企业示范建设,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倡导健康工作方式。

县卫健局:负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负责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职业病患者救治。

县人社局:负责规范用工管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县发改局:负责在项目立项时对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配合县卫健局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联:负责加大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残疾救助等保障其医疗合法权益。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2.任务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政策体系,研究完善照护服务标准体系;负责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机构建设;负责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

县卫健局:负责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及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负责优化老年医疗资源配置,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负责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做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和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干预工作;负责指导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中医诊疗、预防、保健、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县医保局:负责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和运行。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基层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加强对老年人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举办老年人运动会;负责在职业教育机构设置相关专业培养不同层次的养老照护人才,通过职业教育机构加强养老照护人才培训。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指南,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就医、养老设施建设;负责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和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公共交通建筑、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继续落实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改善老年人乘车环境。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1.目标任务:到2022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基本完善,有基本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90%。到203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

2.任务分工:

县残联:负责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强化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负责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的残疾监测网络,建立残疾报告制度,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负责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助制度,对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等地方病患者进行残疾评定,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残疾保障范围。

县民政局:负责推进社区康复,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等地方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县卫健局:负责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将残疾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负责全面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出生缺陷。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性疾病患儿救助。负责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儿童残疾初筛、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行动。负责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残疾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与农业经营管理技能培训,加大对残疾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向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和优惠补贴等方面的帮扶。

县住建局:负责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推进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建筑物配建无障碍设施。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

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1.7/10万和265.2/10万及以下。

任务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协作机制,设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提升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水平。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干预等相关服务。负责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心脑血管疾病急危重症应急处置能力。负责加大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宣传培训,倡导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测血压,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                  

2.癌症防治

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任务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设立县癌症防治中心,促进癌症防治结合,加大癌症防治核心知识宣传。倡导积极预防癌症,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负责开展肿瘤登记报告,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癌症诊疗能力。

县卫健局、县扶贫办:负责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继续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县医保局:负责根据中省市有关要求,及时调整我县医保目录,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做好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

县工信局:负责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

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0/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任务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设立县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加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重点人群早防、早诊、早治。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镇(中心)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设备,做好基层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负责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探索开展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

4.糖尿病防治

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县卫健局:负责设立县糖尿病防治中心,提高糖尿病防治整体水平;负责加大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

5.口腔疾病防治

县卫健局:负责建立健全口腔卫生服务体系,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有效提升口腔卫生服务能力;负责广泛开展口腔健康行为普及和口腔健康管理,开展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开展监测与评价,推进口腔健康工作。

(十四)传染病防控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以下和0.15%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0/10万以下,以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

2.任务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传染病防控短板和不足,优化县、镇两级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综合指挥、联防联控、救助治疗、舆情应对等防控管理机制;负责建设岐山县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县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防控措施,提高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水平;负责强化联防联控,从源头管控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巩固提升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等10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防控成果,落实结核病救治保障政策,加大耐药结核病防治力度,努力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治愈率;负责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强化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完善免疫策略调整机制。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疟疾状态。

县财政局:负责为岐山县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县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免疫、检疫和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加强畜禽养殖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捕杀狂犬,捕捉流浪犬、无证犬、禁养犬处理违法养犬行为以及犬只伤民的治安案件。

县住建局:负责查处居民小区无证养犬、违规携带犬只外出行为;负责查处占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养犬行为及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犬只交易的监督管理。

(十五)地方病防控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地方病危害持续消除。

2.任务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牵头落实地方病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救治力度,实施精准救治,协调、督促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县水利局:负责高氟地区改水降氟工作,从源头上阻断氟中毒病区的形成。

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安全,持续推广全民食用碘盐。

县自然资源局、县扶贫办:负责地方病区移民搬迁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十六)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

1.工作目标:到2022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到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社会各个方面,健康服务落实到社会所有居民。

2.任务分工: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健康机关建设,突出健康理念融入和健康行为养成,弘扬健康文化,建立健康小屋,宣讲健康知识,推进健康机关示范建设。

县妇联:负责健康家庭建设,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现代健康观,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锻炼良好的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突出家庭健康理念培育,推进健康家庭示范建设。

县人武部:负责健康军营建设,突出健康军营文化和健康主题活动,将健康优先理念融入军营,推进健康军营示范建设。

县民政局:负责加强社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改进社区管理,推进健康社区示范建设。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健康学校建设,突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健康教育促进和健康习惯培养,建立师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机制,建设健康食堂,开展预防近视、肥胖、龋齿等行动,推进健康学校示范建设。

县卫健局:负责健康医院建设,将健康理念融入医院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全过程,推进医防结合,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融入医疗服务,突出就医体验改善和职工健康关怀、突出中医馆和治未病业务普及,推进健康医院示范建设。

县工信局: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完善健身锻炼设施,弘扬健康文化,突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健康企业示范建设。

(十七)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1.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任务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负责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儿童、老年康复等薄弱专科医疗机构,推动公立和民办医疗服务错位发展;负责推进县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谋划医疗卫生项目,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省市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及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等专项资金,推动我县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2.健康信息化建设

工作目标:到2022年,完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打通县、镇及各医疗机构数据平台,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并向个人开放。到2030年,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任务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健全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政策,建立风险评估管控机制,推动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行业数据信息和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筑牢行业监管和安全基础。

县卫健局:负责配合全省“健康云”平台建设工作,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共享和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负责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捷惠民服务模式,发展智慧医疗;负责建立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机制,做好中医药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和网络安全。

县发改局:负责将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岐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配合完成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依托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企事业单位,研发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穿戴式、植入式智能健康监测设备。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保障相关工作,根据项目申报审核和绩效评价情况安排财政资金。

县医保局:负责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发挥信息标准化在医保管理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3.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目标:到2022年,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梯次初步形成。到2030年,城乡卫生健康人才分布趋于合理。

任务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鼓励执业(助理)医师在区域内多点执业。实施基层医学人才招聘、定向培养和规范化培训计划,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到基层工作;负责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建立村医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负责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基层卫生人才评价优惠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健康岐山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健康岐山行动。同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细化措施,把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要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将健康岐山行动指标监测评估系统列入“十四五”卫生健康项目规划,为健康岐山行动提供科学快捷有效的数据支撑和成效评估。县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按照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绩效评价情况,为健康岐山建设各专项行动安排财政资金。卫健部门要对监测指标体系进行运用和评估,根据监测情况,指导相关部门改进完善各专项行动,确保各专项行动有效落实。

(三)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岐山行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健康公园、健康长廊和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办好广播电视台健康公益宣传和健康促进栏目,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健康岐山行动,营造“健康岐山、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