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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15:3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企业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陕科办发〔2020〕4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一)陕煤联合基金

包括:煤炭、化工、钢铁生产、电力和能源材料等五个领域。

(二)引汉济渭联合基金

包括:水文与水资源、水工结构和材料及施工、岩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工程水力学、水生态与生态水利和信息化及施工管理六个领域。

二、申报条件

联合基金的申请不受其他省科技计划限项规定限制。鼓励受资助项目加快研究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尽快满足产业发展和工程建设需要,提前结题。

申请者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信誉;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除外)。

三、申报程序

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四、其它事项

(一)受理时间。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系统填报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至2020年7月20日17:00。

(二)其他说明

1.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外省单位申请时需与本省研究单位共同申请,且不能作为第一申请单位。

2.联合单位不能作为第一申请单位申报本联合基金,为提升联合单位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申请项目吸收联合单位科技人员加入项目组,共同研发。

3.申报材料应当由申请人按照提纲撰写,应注意在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违反保密规定的内容。

4.申请代码请根据研究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按照“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联合基金申请代码”在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

5.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

6.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托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查。

7.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联合基金项目。

8.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着、专利、奖励等,必须标注“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陕煤/引汉济渭联合基金”(基金编号)资助。

五、联系咨询

(一)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高云联系电话:029-8112923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675-1236

(二)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联系人:冯 强 联系电话:3260239

(三)蔡家坡经开区经济发展与规划管理局

联系人:周  元  联系电话:8564828

附件下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企业联合基金项目.rar

1.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陕煤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二轮)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引汉济渭联合基金申报指南(第二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