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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0-11 08:33 浏览次数:

10月9日,岐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巨文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牛国莉、苏永科、刘尚义、祝军林等26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依法任命冯宝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宁强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命龙淑萍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少鹏、吕辉、袁小平、龙淑萍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薛瑞刚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依法免去袁小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并组织任命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

巨文利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管理意识,强化监管措施,优化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要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办理责任,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要提早谋划部署,稳步推进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守纪律要求,积极做好县人代会筹备工作。同时,要求新任命人员要牢记使命,勤勉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廉洁从政,用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公仆。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广恒,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张彦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望松,蔡家坡经开区党工委委员冯宏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昊轩,县政府办、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拟任命人员,梁文仓等6名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