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6:19 浏览次数:

医保电子凭证是参保人的电子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可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等生物特征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目前,医保电子凭证已可在全国范围激活。

一、医保电子凭证的优点

一是方便快捷。不依托实体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激活使用,十分方便。二是应用丰富。涵盖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三是全国通用。一人一码,标准全国统一,线上线下融合,跨区域互认。四是安全可靠。实名和实人认证,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二、申领激活方法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人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手机号注册之后,进行实名认证并人脸识别,即可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2)微信: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关注“我的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菜单“医保凭证”-“激活凭证”激活,或进入微信“城市服务”-“证件夹点击更多”-“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3)支付宝:参保人可通过我的应用选择“医疗健康”-“热门服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同意领取并经过刷脸认证后,即可一键将凭证放入支付宝“卡包”,今后刷手机就能轻松完成医保支付。

目前我县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及大部分定点医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购买药品、支付医疗费,将逐步实现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覆盖。届时,不管你是城乡居民医保还是城镇职工医保,不再需要携带社保卡,凭手机上的电子凭证即可完成就医购药支付。为了您办理医保业务和支付更加方便快捷,县医疗保障局呼吁,请尽快申领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特此通告。

岐山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