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蔡家坡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签发人:张 标
蔡开办函〔2024〕26号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刘会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企业用地遗留问题推进蔡家坡中心城区渭河以北片区控制规划支持企业长足发展的几点建议》(第2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岐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蔡家坡城区规划龚刘路以东区域为二类工业用地。岐山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含有环境影响的篇章,不用单独编制规划环评。目前,《岐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正在等待审批,规划审批后将立即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对于上世纪90年代左右各村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我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台相关政策,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就岐山县圣龙箱板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土地而言,龚刘村已完善相关资料,正在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办理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
突出“锻造优势长板、补齐弱项短板、做大链主企业、提升配套能力”,持续推进提升改造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支持企业申报专精特新项目以及升级专项技术改造资金,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示范项目。积极开展联企帮扶,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协助企业发展壮大。
蔡家坡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宝会,电话:8564158)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