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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 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1-27 16:35

1、党政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处理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做好党工委、管委会各类会议组织、文秘、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和外联等工作。(2)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经开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统战等工作。(3)负责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件及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做好市、县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工作。(4)负责落实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要求。(5)负责机关党建、宣传、互联网信息传播管理、媒体联络协调工作,做好经开区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6)负责文字综合工作。(7)负责依法行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8)牵头做好管委会信访维稳和应急处突工作。(9)负责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工作。(10)负责联系法律顾问,协助做好法律保障。(11)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卫生等工作。(1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宣传部、政法委、工会、网信办、司法、政研室、机关工委、档案、共青团、妇联、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 

纪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日常工作。职能配置按照《蔡家坡经开区贯彻落实<宝鸡市纪委监委派出市级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宝蔡开党发〔2021〕27号)设置。纪工委办公室在蔡家坡镇机构改革过渡期承担蔡家坡镇纪委(镇监察组)主要职责以县纪委监委有关规定设置。

2、组织人才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党工委、企业党委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2)负责区、镇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配、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员工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3)负责区、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配合市、县做好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管理等工作。(4)负责人才管理工作。做好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政策落实、发挥作用等工作。(5)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好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考核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6)负责区、镇工资待遇管理工作。做好工资申报、审批、政策性福利待遇落实等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申报、评审工作。(7)负责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派驻及考核监督等工作。(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

3、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主要职责:(1)负责蔡家坡国有土地范围内项目管理工作。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执行,经济体制改革、产业发展和项目计划管理、经济运行综合分析,重点项目考核等工作。(2)负责省市专项补助资金的争取和区内企业申请资金的申报工作。(3)负责商贸服务业、外经贸和文化旅游产业工作。(4)负责制定实施科技事业规划、科技机制创新措施,做好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审定、申报、引进及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平台管理等工作。(5)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科技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大数据服务等工作。(6)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协调服务工作。(7)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8)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经开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管委会国有独资、控股或参股企业、招商引资企业(与管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入区协议的企业)及管委会主导、批准建设或成立的各类工业园区的企业,以及管委会审批的建筑工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9)配合做好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参与重大灾难应急处置工作。(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县发改、工信、商务、科技、文旅、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等部门)

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3)负责区域内土地征收工作。(4)负责区域内土地储备、报批及土地供应前资料准备初审工作。(5)负责协调涉及小区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问题投诉。(6)负责区域内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置工作。(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接市、县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人防等部门)

5、招商服务局

主要职责:(1)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制定落实。(3)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整理发布,项目宣传推介及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等工作。(4)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实施,组织招商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筹划投资促进活动等工作,协调做好入区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5)负责受理投资者的投诉。(6)指导投资企业提供项目入区评估资料、配合完成评估工作。(7)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年度综合发展水平考核数据。(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县招商、商务等部门)

6、建设局

主要职责:(1)负责城市建设工作。做好道路、排水、桥梁、涵洞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及人防设施建设和协调指挥工作。(2)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扬尘治理、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3)负责城区路灯的安装维修及路牌、路标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工作。(4)做好建筑业管理,衔接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配合县住建局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5)负责对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交通等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协调做好日常管理工作。(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

7、城市综合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主要职责:(1)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2)负责园林绿化工作。做好区内绿化工程的实施和日常管护工作。(3)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好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4)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授权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纠正和查处城区内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的违法行为。(5)协调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6)协调指导管委会各局室落实好生态环境行业监管职责,协调有关局室参加上级生态环境会议和文件信件处理。(7)协调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做好建成区(不含社区、城中村)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及相关环保监测设施建设工作。(8)负责经开区管委会建成区国有土地上的建筑工地、管委会国有独资、控股或参股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涉及城市管理职能方面的生态环保问题的整改。(9)督促管委会相关局室抓好各自业务范围内上级交办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整改。(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县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林业、行政审批等部门)

8、财政局

主要职责:(1)负责区、镇财政管理工作,做好财政预算决算编制、执行及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管理。(2)负责政府债务化解工作。(3)协调税务部门组织财政收入。(4)负责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财务和会计事务管理监督。(5)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财务审计监督。(6)负责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与考核、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盘活、纠纷调处等运营过程的监管等。(7)负责管委会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本、股权监督管理工作。(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县财政、审计等部门)